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拟采购下列医用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
一、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万元) |
1 | 中药煎药机 | 台 | 4 | 5.8 |
2 | 中药包装机 | 台 | 1 |
二、参与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报名与采购文件:
(一)报名条件: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1、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证件。
2、生产厂家或授权销售代理商(生产厂家授权书至少一年以上)。
3、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一)、企业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三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投标单位及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3年8月9日17:00前工作时间内,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兴化市中医院设备科进行报名。
四、流程及联系方式:
院内比选方式:原则上不低于三家,首次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不满三家的,进行第二次公示(5个工作日),二次公示结束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其中有两家潜在投标人的转院内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的转入单一来源采购。
报名地址:兴化市南亭路816号,病房楼一楼医学工程部,报名成功后领取比选文件。
开标时间:电话另行通知。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23-83306268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
兴化市中医院
2023年8月5日